談到基本工資,經常可以聽見這樣的論調:「基本工資會導致勞工失業,所以不應該調漲,甚至不應該設立基本工資。」
這個說法奠基於如下假設:勞動市場很有效率,已經充分競爭、達到供需平衡。
1.
在「有效率的勞動市場」中,勞工領到的薪資就等於他的生產力,亦即他在一定時間內可以在工作上創造出來的價值。如果薪資稍稍低於生產力,勞工就會立刻另覓高就,使薪資配得上自己的生產力;反之如果生產力稍稍低於薪資,雇主就會立刻減薪,以確保雇傭這名勞工是值得的,或者乾脆將勞工解雇。因此勞雇雙方都沒有議價的能力。

2.
倘若上述假設成立,那麼政府設立基本工資將破壞供需平衡,降低勞動市場的效率。雖然這對生產力高於基本工資的勞工沒有影響(因為在效率市場下,他的工資等於生產力,本來就高於基本工資),但對於生產力低於基本工資的勞工而言,政府等於是強迫雇主以過高的薪資買下不划算的生產力。

3.
在無法合法減薪的限制下,雇主唯一的划算選擇就是解雇勞工。這造就了三輸的局面:勞工失去收入、雇主買不到生產力、整個社會的勞動力無法適當發揮。

4.
然而在真實的情境中,勞動市場往往不怎麼效率:雇主與勞工之間存在資訊落差、生產力不容易精確測量、勞工未必知道所有從業人員的薪資、「找工作」本身就會增加勞工額外的成本、勞工熟悉的技術與人脈使得換工作時不容易保持既有生產力…… 諸如此類各式各樣的因素,使得雇主通常擁有更大的議價能力 —— 勞工為雇主創造的價值,比他領到的薪資更多。許多研究都證明了「勞動市場向雇主傾斜」的現象確實存在。而這個現象在低薪場域中更加劇烈。

5.
適當地制定基本工資,其實是在修復勞動市場的不效率,使其更加效率。只要基本工資不要訂得過高,雇主仍有誘因雇用。況且因為薪資提高,使更多的人願意投入勞動市場,所以雇用總人數反而上升,達成勞工、雇主、整體社會三贏。
因此,那句常見的論調「基本工資會導致勞工失業,所以不應該調漲,甚至不應該設立基本工資」在勞動市場不太效率的實際情況下,是不成立的。

小結
最後的問題是如何制定最適合的基本工資。最適基本工資取決於低薪勞工的真實生產力,這就需要實際的調查、評估才能推算得知。
當經濟有所成長,商品和服務漲價時,勞工在單位時間內的生產量是增加的。此時基本工資理應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