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集結 (2) – 勞動篇

藝文工作者勞動現況之調查分析報告

by 共力研究社 (T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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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寫自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委託本社之研究案

越處於典型勞動的藝文工作者,平均薪資與工時都較高

在本次調查中,我們特別關注藝文工作者的「薪資」與「工時」,統計數據顯示,受訪者的薪資中位數為2~3萬元,平均薪資為30,549元;工時中位數為9~12小時,每日平均工時為8.8小時,估算時薪為168元,相當於基本工資的水平。

為了更加地瞭解不同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情況,我們進一步將受訪者按照「就業情況」、「勞保情況」、「簽約情況」和「公部門」進行分類,分析結果顯示:藝文工作者如果越處於典型勞動的情況,平均薪資與工時都較高(可詳見附錄表格)。

根據「就業情況」區分,正職者的月薪中位數與平均數都明顯高於兼職者,而兼職者又明顯高於非藝術兼職者。工時方面,非藝術兼職者明顯較低。此外,正職者的時薪高於兼職者,兼職者又高於非藝術兼職者。這三者在月薪、工時和時薪方面都呈現梯度分佈。

註:「正職(只有一個藝術領域工作)」、「兼職(有一個以上的藝術領域工作)」、「非藝術兼職(有一個以上非藝術領域工作)」

根據「勞保情況」區分,雇主投保者的平均月薪同樣高於自行投保者,自行投保者又高於無勞保者,工時也呈現相同的趨勢。但換算成時薪後,反而是自行投保者的時薪略高於雇主投保者,考量到他們可能還需支付保費,實際所得可能還會較低。此外,無勞保者可能是因為收入與時薪過低而無法負擔勞保,進而陷入低薪且無保障的惡性循環。

根據「簽約情況」區分,會簽約者的平均月薪同樣明顯高於不一定簽約者,不一定簽約者又高於不簽約者。工時方面,不簽約者的平均工時則較低於其他兩者。值得注意的是,會簽約者的時薪明顯最高,這可能意味著簽約與較好的勞動待遇之間的正向循環。

除此之外,我們可以看到公部門正職者的月薪中位數與平均數都明顯較非公部門來得高,而工時的中位數雖與非公部門相同級距,但從工時平均數則可以看出公部門的工時也較高,因此公部門雖然月薪較高,但因為工時也較高,因此換算成時薪後,兩者落在相近的水平。

然而,與公部門有所往來的兼職者的薪資卻沒有高於非公部門,而且工時也較高,因此時薪也明顯較低,這值得持續關注。

非典勞動低薪比例高 

透過區分不同分組的月薪分佈情況,我們發現當藝文工作者處於非典型勞動的狀態時,低薪比例尤其高。

典型勞動狀態下的正職者、雇主投保者和會簽約者的薪資分佈呈現較為合理的常態分佈,即大多數者的月薪集中在3~4萬元這個區間,而最低薪和最高薪的比例相對較少。

然而,處於非典型勞動狀態的非藝術兼職者、無勞保者和不簽約者的月薪分佈卻呈現「L型」,即絕大多數人的薪資都落在最低薪的區間,這意味著非典勞動者的低薪比例極高。

進一步分析顯示,超過50%的兼職者月薪低於3萬元,而有超過50%的非藝術兼職者月薪甚至不到2萬元,近一半的無勞保者月薪低於2萬元,不簽約者中也有接近40%的人的月薪低於2萬元。整體來說,藝文工作者的低薪情況相當嚴峻,這讓人難以想像他們如何維持生計,或者在意外發生時應對困境。在如此低薪的環境下,這些人容易陷入勞動條件不佳的惡性循環,這些數據凸顯出非典勞動者所面臨的挑戰。

兼職者工時大致較長,時薪較低

在探討了不同情況(就業、勞保、簽約)下的月薪分佈後,我們進一步進行交叉分析,以探討不同薪資級距下的工時與單位薪資(時薪)的趨勢。

整體而言,隨著月薪的增加,工時也呈現增長的趨勢。在所有分組中,當月薪超過2萬元時,工時都超過了每月160小時的期望水平(以每日8小時乘以20個工作日計)。這也意味著,工時過短可能是導致某些人成為低薪者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當月薪越高時,時薪也就跟著攀高,其成長趨勢明顯較工時劇烈,最高時薪約為最低時薪的3倍,這在區分不同就業、勞保或簽約情況下都差不多。

以「就業情況」為例,月薪在3~6萬元區間的正職、兼職、非藝術兼職者的每月工時沒有明顯差異,但月薪在6萬以上的非藝術兼職者的工時明顯最高。另一方面,在月薪2萬以下時,兼職者的工時雖然高於正職者,但三者工時都低於每月160小時的標準。

時薪方面,正職者與兼職者的時薪增長幅度差異不大,正職者的時薪在各薪資級距下都高於兼職者,而非藝術兼職者則較特殊,換算後,他們的時薪在月薪處5~6萬時達到最高,之後因工時大幅增加而拐頭向下,但在2~3萬與4~5萬這兩個薪資級距,非藝術兼職者的時薪反而是三者中最高的,可能是因為在月薪達3萬前,他們沒有積極增加工時。換算下來,月薪為4-5萬的非藝術兼職者的勞動狀態可能是較適當的,其月薪與工時達到較佳的平衡。

此外,在相同薪資級距下,勞保或是簽約與否對時薪影響不明顯。

在「勞保情況」這個組別中,不同薪資級距的雇主投保者的每月工時基本上略高於其他兩者,但差距不大。時薪方面,換算下來,自行投保者的時薪反而稍高於雇主投保者(近1成),然而這並不代表自行投保者的實質時薪較高,因為他們需要自行支付保險費用,所以實際所得可能並不比雇主投保者高。順帶一提,在「簽約情況」這組別中則沒有觀察到明顯的趨勢。

我們認為,在提高薪資的過程中,重要的是要採取較健康的方式,即增加單位薪資,而非僅通過大幅加班來實現,畢竟人體對於工作時間有一定的極限,因此提高單位薪資應該才是促進整體薪資增長的可持續方法。在理想情況下,我們應該合理安排工時,以免過勞或太閒,以實現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雖然本次調查中的工時和時薪的估算可能受到受訪者回答時的偏差影響,工時可能被高估,時薪也可能低估或不夠精確,但儘管如此,我們仍能從整體趨勢中看出工時偏高的現象。綜上所述,我們需要持續關注並期望能改善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條件,並尋求提高單位薪資的方式。

工時過低也可能是低薪者的困境

透過比較公部門和非公部門的正職者之間的差異,我們可以觀察到在正職者中,公部門的主要薪資範圍集中在3~4萬元,低薪比例極低,高薪比例相對較高,只有2%的人月薪低於3萬元,而高達2成的人月薪超過6萬元。相較之下,非公部門的薪資分布則較往低薪靠攏。

就工時而言,正職者的工時主要落在9~12小時這個區間,而公部門的比例高達將近8成,可說是非常集中,同時也代表著他們或多或少都有加班的情況。

接著我們可以發現,在相同薪資級距下的正職者,公部門的每月工時明顯較高(除了月薪4~5萬元者),因此儘管公部門的平均月薪較高,但換算成單位薪資後,公部門的時薪卻較低。

在此,讓我們試著聚焦於那些月薪低於2萬者的非公部門正職者的處境,既然他們是以正職的狀態來做這份工作,可是他們的薪資卻如此之低,這樣的情況是值得關注的。

從月薪-時薪的分布可以看到:「在公部門,月薪2~3萬」的時薪,其實跟「在非公部門,月薪低於2萬」的時薪相差不遠,同樣落在100元上下。然而,如果我們比對他們各自的每月工時,可以看到「在公部門,月薪2~3萬」約為300小時,而「在非公部門,月薪低於2萬」則僅有100小時,有明顯的差距。也就是說,這些超低薪正職者之所以低薪,除了他們的時薪換算下來大幅低於基本工資以外,他們的工時過低很可能也是原因之一,如果這些正職者的工時能達到每月160小時的水平且同時提高時薪,那麽他們就至少可以跨越至下一個薪資級距,擺脫超級低薪的困境。

有鑑於此,我們推測這些工時太低很可能就是這些超低薪正職者所面臨的主要困境,這樣的情況很可能是處在這個階層的藝文工作者能接獲的工作量不足,白話來說就是根本沒案子可做,這可能根本導致他們處於低薪的處境難以突破。對於這些正職者來說,他們可能仍未能足以跨越到可以取得收入的門檻。畢竟有一部分的藝文工作者的工作特性並非如普遍的服務業或製造業那般,付出勞力或時間不見得能換到酬勞,以創作、設計、演出、策展評論,或是一些幕後行政等工作內容來說,其產出到可以換到收入都需經歷一段過程。但我們仍要提醒,若要進一步改善超低薪正職者的勞動困境,除了著力於提高薪資水平外,也需要關注工時不能過長的問題,確保正職工作者能夠有機會獲得足夠的工作機會和工時配額,以實現薪資的合理提升。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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